關于公開征求《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重新發布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收費標準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根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27號)、《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國家藥監局關于重新發布藥品注冊收費標準的公告》(2020年第75號)、《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物價局關于重新發布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蘇財綜[2016]108號)、《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于降低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蘇發改收管發[2019]91號),我局制訂了《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重新發布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收費標準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擬對目前執行的《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降低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收費標準的公告》(蘇藥監財[2019]7號)進行調整,調整的主要事項如下:
一、根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省局辦理的藥品補充申請(含常規項、需技術審評項)已改為備案事項,據此,停征藥品補充申請注冊費。
二、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國家藥監局關于重新發布藥品注冊收費標準的公告》,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藥品注冊審批繳費通知書》、《醫療器械注冊審批繳費通知書》后15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繳納注冊費,未按要求繳納的,其注冊程序自行終止。
以往規定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意見,并在2021年4月23日前將相關意見傳真至025-83273672。
附件:1.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于降低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收費標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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